(1)環境要素。環境要素也稱作環境基質,是構成人類環境整體的各個獨立的、性質不同的而又服從整體演化規律的基本物質組分。通常是指自然環境要素,包括大氣、水、生物、巖石、土壤以及聲、光、放射性、電磁輻射等。環境要素組成環境的結構單元,環境結構單元組成環境整體或稱為環境系統。
(2)環境遙感。用遙感技術對人類生活和生產環境以及環境各要素的現狀、動態變化發展趨勢,進行研究的各種技術和方法的總稱。具體地說,是利用光學的、電子學的儀器從高空(或遠距離)接收所測物體的反射或輻射電磁波信息。經過加工處理成為能識別的圖像或能用計算機處理的信息,以揭示環境如大氣、陸地、海洋等的形狀、種類、性質及其變化規律。
(3)環境災害。由于人類活動引起環境惡化所導致的災害,是除自然變異因素外的另一重要致災原因。其中氣象水文災害包括:洪澇、酸雨、干旱、霜凍、雪災、沙塵暴、風暴潮、海水入侵。地質地貌災害包括地震、崩塌、雪崩、滑坡、泥石流、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
(4)環境區劃。環境區劃分為環境要素區劃、環境狀態與功能區劃、綜合環境區劃等。
(5)環境背景值。環境中的水、土壤、大氣、生物等要素,在其自身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中,還沒有受到外來污染影響下形成的化學元素組分的正常含量。又稱環境本底值。
(6)環境自凈。進入到環境中的污染物,隨著時間的變化不斷降解和消除的現象。
(7)水源地保護。為保證飲用水質量對水源區實施的法律與技術措施。
(8)水質布點采樣。為了反映水環境質量而確定監測采樣點位,采集水樣的全過程。
(9)水質監測。采用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的分析技術,對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和生活污水、飲用水等水質進行分析測定的分析過程。
(10)水質模型。天然水體質量變化規律描述或預測的數學模型。
(11)生態影響評價。通過定量地揭示與預測人類活動對生態的影響及其對人類健康與經濟發展的作用分析,來確定一個地區的生態負荷或環境容量。
(12)生物多樣性。一定空間范圍內各種各樣有機體的變異性及其有規律地結合在一起的各種生態復合體總稱。包括基因、物種和生態系統多樣性三個層次。
(13)生物監測。利用生物個體、種群或群落對環境質量及其變化所產生的反應和影響來闡明環境污染的性質、程度和范圍,從生物學角度評價環境質量的性質、程度和范圍,從生物學角度評價環境質量的過程。
(14)生態監測。是觀測與評價生態系統的自然變化及對人為變化所做出的反應,是對各類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時空格局變量的測定。
(15)背景噪聲。除研究對象以外所有噪聲的總稱。
(16)大氣污染。由于人類活動或自然過程引起某種物質進入大氣或由它轉化而成的二次污染達到一定濃度和持續時間,足以對人體健康、動植物、材料、生態或環境要素產生不良影響或效應的現象。
(17)大氣樣品采樣。采集大氣中污染物的樣品或受污染空氣的樣品,以獲得大氣污染的基本數據。
(18)大氣質量評價。根據人們對大氣質量的具體要求,按照一定的環境標準、評價標準和采用某種評價方法對大氣質量進行定性或定量評估。